个人身份证明
1、 护照至少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,护照末页签名栏需本人亲笔签名
2、 如是新换发护照,请一并提供旧护照;如现有护照系遗失补发的,必须提供公安局的遗失证明
照片:
2张申请人在半年内的白底彩色照片,大小为两寸(35mm×45mm),下巴至头顶(包括头发)不超过3cm,两耳之间不超过2.5cm
名片:
申请人本人的名片2张,内容真实无误。
户口本:
1、 完整的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/扫描件,如无法提供彩色复印件/扫描件,请带上原件到我社来扫描
2、 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,请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彩色复印件/扫描件
身份证:
1、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彩色复印件/扫描件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
2、 如无法提供彩色复印件/扫描件,请带上原件到我社来扫描
婚姻状况证明:
无论夫妻是否一同出行,都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如离异,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)
补充材料:
申请人材料送进领馆后,领馆有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可能,补充材料后签证受理工作日可能会延长。领馆工作人员会核实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情况,所以请务必提供真实的送签材料,一旦查出材料作假或有误导性信息,就可能导致拒签;在送签期间请保持申请人手机、电话在开通状态,领馆人员会随时给您及您的单位打电话核实情况,请予以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