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条件:
1、 从入境日本到离开日本的日程和住宿地点必须事先确定好的
2、 注:住宿以宾馆为主,且必须由旅行社安排, 朋友或亲戚家不可以住,背包旅游者不推荐。
3、 在日本停留时间最长为30日(不包括到达日本之日)
4、 注:如果出发前行程或日期有更改,需提前向领馆申请,如果到了日本后再要求更改行程或日期是不允许的。
5、 游客须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
6、 注:酒店必须由旅行社预订。
7、 注:家属同行的也可以申请,但是有经济能力的那个家属必须一同前往
8、 旅行社必须要求所有游客本人亲自报名申请,签证申请书须有游客本人填写、署名,护照后面必须亲自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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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发前每人必须交纳保证金5-20万元起,按时归国后退还保证金。如发生滞留不归或逾期滞留现象,保证金不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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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签签出以后,客人如果需要调整出行时间、行程、酒店、航班信息的,需要在出发前2个工作日告知本社,待本社报备日本领事馆以后,客人才能按调整后的约定行程出行。如果调整不告知本社私自出行的,严重后果客人自负!!